去年开始,合肥市启动建设精品城市。1月28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合肥市规划局获悉,《合肥市城市公共空间规划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正式发布,今后合肥将在“品质”和“特色”上下功夫,在精雕细琢中彰显城市特色。此外,合肥市还将建立统一的精品城市技术平台。
道路街面
非机动车道:
新建、改建道路时 要单独设置非机动车道
《导则》建议新、改建道路,在退让空间满足的情况下均应单独设置非机动车道,以保障非机动车通行路权,做到各行其道,降低机非混行的安全隐患。
老城区部分机非共板设置路段改造时,可通过路面颜色、铺装材质等变化,来划分非机动车路权空间,后期有条件的情况下逐步改造设置独立的非机动车道。
隧道:
开口处不宜悬挂商业广告
新建隧道洞口两侧的边坡应进行绿化处理,空间不足必须采用侧墙处理时,侧墙应进行艺术浮雕处理。隧道开口处不宜悬挂用于商业用途的广告。
隧道开口处或隧道内部如需设置公益性广告,广告尺寸、色彩应与隧道整体环境相协调,并满足城管等相关部门的规定。
围墙:
对公众开放的公共设施
原则上不设置围墙
按照《导则》,今后商业、文化、体育等对公众开放的公共设施周边,原则上不应设置围墙,宜采取绿化等软隔离形式围挡。沿城市道路确需修建围墙的,应采用透空式,不宜高于1.6米。 特殊企事业单位必须采用实体围墙的,围墙立面应进行美化设计,并进行单独申报。对于私密性较强、围墙高度确需提高的地块,可以采用生态围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