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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范 每年留55万立方米雨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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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创建海绵城市、加快山体绿化等字眼,引发济南人对泉城生态文明建设的期盼。记者从市城市园林绿化局获悉,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规范正在制定之中,相关试点工作已全面展开。

  近日,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正式公布。济南入围首批建设试点城市,每年将获得5亿元专项资金补助。根据政策安排,济南市在三年试点期间可获得中央财政补助15亿元。按照实施方案,济南市将大明湖—兴隆片区规划为试点片区,共39万平方公里。

  据市园林局城市绿化指导处处长安吉磊介绍,根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每年降雨量的75%要以下渗等方式存留住,也就是说雨水的流失量最多不超过25%。根据济南常年降雨量测算,济南每年需要留下55万立方米雨水才能达到海绵城市的建设标准。海绵城市建设涉及水利、城建、园林等多个部门。其中,园林部门每年要通过公园景区、城市绿地等留下31.1万立方米的雨水,占55.6%。

  “园林部门正研究收集雨水的工程施工方法及新技术。下一步,将在所有可能的地方增加植被,在坡地、山体建设水平阶,采取多种措施将雨水最大可能地存留下来。目前,结合千佛山景区改造进行雨水收集的项目已全面展开试点。”安吉磊说,市园林局正在研究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规范。待规范出炉后,园林部门所负责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将根据规范推进。规范将分山体公园设计规范,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公园景区设计规范、隔离带设计规范等。市园林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园林部门正对大明湖—兴隆片区进行总体设计规划,总规划完成后,将进行这一区域内相关项目的立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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