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芮城县景耀月故居保护修缮工程变更公告
日期:2016-09-18 16:20 点击: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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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芮城县景耀月故居保护修缮工程变更公告 |
来源:
日期:
2016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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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景耀月故居保护修缮工程变更公告
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芮城县旅游文物局的委托,将对芮城县景耀月故居保护修缮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于2016年7月4日发布了该项目采购公告,现将有关内容变更如下:
一、原公告内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须具有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相关证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3.1 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6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至12时,下午2:30时至6:00时。
3.4携带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委托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税务登记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银行开户许可证;(7)2016年第二季度企业纳税凭证;(8)2015年第四季度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及明细表(养老、医疗保险);(9)2016年第二季度公司人员工资明细表及记帐凭证,(10)资质证书、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贰套(原件核对后退回)。
二、现变更为: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省)文物局颁发《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文物局或山西省文物局承认的项目经理资格证;
3.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3.1 报名时间: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7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至12时,下午2:30时至6:00时。
3.4携带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委托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税务登记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银行开户许可证;(7)2016年第二季度企业纳税凭证;(8)2015年第四季度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及明细表(养老、医疗保险);(9)2016年第二季度公司人员工资明细表及记帐凭证;(10)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贰套(原件核对后退回)。
三、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芮城县旅游文物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燕先生 0359-6388138 15835982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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