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申请人: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商务标评审中,原“以报价下浮费率等于或“下接近”基准下浮费率中标的,中标合同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暂估价)×(1-报价下浮率)”调整为“以报价下浮费率等于或“下接近”基准下浮费率中标的,中标合同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暂估价)×(1-报价下浮率)+暂列金+暂估价”。
2、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作变更,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尽请谅解!
招标人:慈溪市庵东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庵东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