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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菱湖风景区东南片景观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2)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2  
安徽省关于菱湖风景区东南片景观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2)
来源:  日期: 2016年7月12日

 各投标人: 
关于菱湖风景区东南片景观工程设计招标文件2016年7月7日提出的异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问1、P23页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拟必须要3个?

答:根据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投标人近五年(自2011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单个风景园林景观工程投资额(指整体项目中的风景园林景观工程投资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设计项目业绩的,每有1个得1分,满分3分。”




问2、P23页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是指项目负责人吗?需要4个业绩?
答:根据招标文件评分细则:“项目负责人近五年(自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个风景园林景观工程投资额(指整体项目中的风景园林景观工程投资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每有1个得1分,满分4分。” 



问3、P24页 用于本项目的设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的,每有1人计1分,最高得3分。(同一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的,仅计1分)与 用于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应包括:结构、建筑、园林、电气、给排水、造价等6个专业,本项满分3分,每少一个专业扣1分,扣完为止。人员是否可以重复?
答:可以重复。本项目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的设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为结构、建筑、园林、电气、给排水、造价。另同一人同时具有多个专业仅按1个专业进行计分。


问4、P24页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要能清晰反映业绩加分的实质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1)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我院类似景观业绩业主没有要求做初步设计,且图纸审查合格证已在业主单位存档,不外借,请问可否让业主单位出履约证明材料来体现业绩加分的实质内容?

答:否。另招标文件45.3.1中已说明:“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原件可以不携带至开标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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