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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芦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项目(GXZC2016-G3-SYHLS-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5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芦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项目(GXZC2016-G3-SYHLS-
来源:  日期: 2016年7月18日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大芦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项目(GXZC2016-G3-SYHLS-2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予以预公示。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7月17日10时止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交意见函原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当建议人为评审专家时,请携带有效的评审专家相关材料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意见函原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西灵山县灵城镇水利局小区4号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777-6899622 附:《大芦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项目(GXZC2016-G3-SYHLS-23)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5日 


附件
大芦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项目(GXZC2016-G3-SYHLS-23)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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