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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环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美丽公路(诸暨段)整治工程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12  

一、项目名称:环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美丽公路(诸暨段)整治工程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采购内容为太阳能路灯及安装共281盏,采购预算为224.8万元。

货物名称:太阳能路灯

数量(套):281

单价(元/套):8000

最高限价(元):2248000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范围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供货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方,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需提供联合体各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投标人近三年无失信黑名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21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国企部门交易信息板块,交易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一)投标人为单独法人的:

1、营业执照原件。

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自2018年5月2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5、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投标人代表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且该资金必须由投标人缴纳(原件不退);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

1、联合体双方的营业执照原件。

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自2018年5月2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联合体的双方均需提供)。

5、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投标人代表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且该资金必须由投标人缴纳(原件不退,联合体的双方均需提供);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6、联合体协议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2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诸暨支行;帐号:13252000000170008;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投标时提供汇款凭证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8年7月2日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7月2日9:30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董国军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575-89001971

代理机构联系人:边志斌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358578982

传真:0575-87228055

代理机构单位办公地址:诸暨市金鸡山路12号蓝铂公寓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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