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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市双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双滦区松狮线、汇通北路路灯节能改造EMC(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7  

采购项目编号:SLCGGK20181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采购人名称:承德市双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承德市双滦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红涛 1507689020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承德市双滦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青春0314-4046801
采购预算金额:1245000.00
采购用途 双滦区松狮线、汇通北路路灯节能改造EMC(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承德市双滦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金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是所投灯具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如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则必须具备由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6.投标人应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即黑名单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以上资格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开标现场携带备查,复印件做到投标文件中)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6-2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7-03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
投标截止时间:2018-07-17 09:00
开标时间:2018-07-17 09:00
开标地点: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厅
供货时间:工期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30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灯具正常使用6000小时光通量维持率应不低于96%,光源为标准模块化设计。 改造后的平均照度、均匀度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要求。 整体亮灯率在97%以上。 整体节电率不低于50%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4-4046801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政府采购网、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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