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2017年度颍东城区绿化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 YDCG-F2015057
三、答疑内容: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一条第4点招标范围中提到2016-2017年度颍东城区绿化设计项目主要包括有桥梁工程,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条投标人拟派设计人员中没有提到桥梁专业分项负责人,这个是否需要提供?
答:不需提供。
需招标人提供该项目的基础资料,包括2016-2017年所涉及到的颍东城区绿化设计项目基本范围及设计内容,2016年-2017年颍东区绿地系统总体规划,颍东区上位规划等。
答:各投标人应结合阜阳市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资料及颍东区实际调查研究。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2.2.4(1)中资信部分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得分,此投标人业绩可否是建筑项目或者规划类项目业绩?第2.2.4(2)中技术部分评分标准,合理化建议和优惠承若得分,此合理化建议是指对2016-2017年度颖东区城区绿化项目设计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还是对整个城区绿化项目提出宏观的合理化建议,包括项目的可实施性等?
答:业绩指类似业绩,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0.5内容。关于合理化建议问题,自行考虑。
如招标人不提供该项目的基础资料,设计范围、面积等,投标报价是否按照单位平米报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0.1内容。
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