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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以人为本 打造内外兼修的绿色建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2  

   在2015年3月24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绿色化”这一概念首次被提出,继而成为了“新型四化”之后的第五“化”。绿色化的提出不仅是对生产方式要求的提高,更是对人们生活方式、价值取向的进一步改革。而在与人们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生存环境之中,绿色建筑这一理念无疑是推动绿色化进程的重要因素。

  什么是绿色建筑?

  绿色建筑简单来说就是能够达到节能减排目的的建筑,具体来说是“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与绿色建筑相近的概念还有零耗能建筑等,其主要目标均是为了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进而实现其环境友好性及能源节约。

  在政策层面,有关绿色建筑的标准、奖励等政策时有颁布更新。自2005年开始启动的《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是中国在绿色建筑发展过程中的一大重要节点,它意味着我国全面进入了绿色建筑发展的阶段。随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出台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使得我国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更加完善。在我国,绿色建筑主要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来判定,该标准于2006年首次出台并于2014年再次修订发布。

  绿色建筑发展现状

  自《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发布以来,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筑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且分布的省份范围也在逐步扩大。住建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月,全国已评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共2538项(总建筑面积达2.92亿平方米),该数量已接近2014年1月之前获得标识的项目数量(1446项)的两倍。根据已有的住建部公布的2015年前九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结果来看,除公共建筑与住宅建筑以外,工业建筑中也逐渐有项目获得标识。

(数据来源:住建部网站)

  在绿色建筑创新方面,从住建部公布的三次获奖结果来看,三届评比中,获奖项目数量逐年增高,涵盖省份范围也逐年扩大。而从上图我们也可以看出,首都及沿海发展较为迅速的省份在绿色建筑的创新方面也相对具有领先优势,其中北京、江苏、上海等也是最快出台省级有关绿色建筑法规的省市。相关的地方性的政策、规划主要包括江苏于今年7月施行的首部地方法规《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上海的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等。由此可见,我国的绿色建筑发展在政策层面已逐渐趋向成熟。

  而根据统计数据中对于技术应用情况的分析来看,能耗分项计量、节水器具、非传统水源利用、分项计量水表、空调末端可调、无障碍设施、废弃场地利用、旧建筑利用、蓄冷蓄热、余热利用、热电冷联供等均是绿色建筑评价的重点。相对于此类内隐的、无形的技术应用,复层绿化这一评价则成了唯一外显的有形标准,而这也恰恰是民众最容易直观感受到的。

  那么,绿色建筑是否真的如数据所显示的一样越发普及、与人们的关系越发密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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