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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文化馆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17  
平湖市文化馆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文化馆绿化景观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
      平湖市文化馆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文化馆绿化景观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2016]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市文化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安排,招标人为平湖市文化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新华南路东侧、曹兑路北侧,总用地为2516平方米。该工程内容为新增沥青道路、花岗岩铺装、绿化种植、停车位改造、地下排水、照明及线路敷设等。工期120日历天。
  2.2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为417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约31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嘉兴市园林项目主管资格或经嘉兴园林市政局登记并录入IC卡系统的园林高级工程师职称,IC卡录入在投标人单位,并无在建工程。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6年2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将提出的问题报送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对应工程提疑栏目,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6年2月22日。招标人将于2016年2月23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4.4招标文件工本费800元、席位费200元在开标现场交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及平湖市委机关报《嘉兴日报·平湖版》上刊登发布。
  7、特别说明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采用网银转帐方式,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投标人请参照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报名及交退保证金流程介绍和客户端操作说明》尽快办理。由于网银转账具有时差性,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16:00点前完成支付。
  7.2未办理IC卡的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请到嘉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将企业基本信息和拟在嘉承接业务的人员情况录入嘉兴市IC卡自助报名管理系统。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内刷IC卡,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查询拟派项目负责人IC卡的锁定情况,如拟派项目负责人IC卡不能锁定的(IC卡无效、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过多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等),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7.3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向平湖市检察院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自2013年3月9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7.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湖市文化馆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平湖市新华南路1083号 地址:平湖市新华中路136号
  邮编:314200 邮编:314200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573-85155820 电话:0573-85022125
  传真:传真:0573-8507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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