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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高新区老汉太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高新区老汉太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招[2016]1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南汉寿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XZ-CD2016-011

  2.2项目名称:汉寿县高新区老汉太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2.3建设地点:常德市汉寿县产业园区天星路以东

  2.4规模:本工程汉寿县高新区老汉太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老汉太路改造北起S20

  5、南至金牛大道,改造道路全长1065.6,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其中车行道由原来的7米拓宽为15米,两侧增加人行道及绿化带各7.5米。建设内容为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交通标志标线、通信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等工程。投资约1896.6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150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2.8招标范围: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交通标志标线、通信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与本工程项目(市政工程)相应专业的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资格,任职资格注册单位与申请人一致且无在建项目。

  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

  3.6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且已在投标单位办理养老保险。

  3.5其他资格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拾柒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投标保证金交纳至下列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汉寿支行

  开户帐号:43001560068052503163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止从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

  6.2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将疑问送交(或传真)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175号常德市第一建筑公司七楼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FAX:0736-7252369)

  招标代理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澄清,投标人须自行下载,不另行通知。

  6.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prec.hanshou.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15时00分,地点为汉寿县国土资源局三楼(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http://prec.hanshou.gov.cn)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汉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2828761。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准备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汉寿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太子庙集镇)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38750431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507室

  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175号常德市第一建筑公司七楼(常德分公司)

  联系人:付德田

  电话:13617368577

  传真:0736-7252369

  邮箱:314927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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