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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装设备制造厂房及办公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涂装设备制造项目1号、2号、3号厂房及办公楼建设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0】33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远通涂装设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涂装设备制造项目1号、2号、3号厂房及办公楼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春绿园西新工业集中区。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0295.2平方米,计划投资2235.5038万元。

  2.4计划工期:2016年5月24日开工,2016年10月31日竣工。

  2.5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详见本工程施工图标识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吉建管【2015】6号、吉建招【2015】4号、建市【2015】154号、吉建招[2016]5号文件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同等、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年至少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其中,拟派项目经理为相关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无在建工程。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报名窗口)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依据吉建招[2016]5号文件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同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法人授权托书及经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到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二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远通涂装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强

  联系电话:18643149535

  监督单位: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电话:0431-8877982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联系人:马丽娜

  联系电话:0431-8112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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