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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18年第1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6  来源:中国林业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规定,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审查,“粉玉”等153项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符合授权条件,决定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名单见附件),并颁发《植物新品种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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