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内动态 » 正文

四川森林督查和目标责任制国家检查工作全面完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9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2018年度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度全国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成都专员办于9月5日开始,对全省9个县森林督查和保护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工作开展抽查。省林业厅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迎检工作,并及时与成都专员办和昆明勘察设计院沟通情况,林业厅资源处派员陪同参与检查,经过近两个月不间断连续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全省9个县森林督查和目标责任制检查内外业工作。

      在森林督查工作中,成都专员办全面贯彻落实森林督查方案要求,对国家移交四川的变化面积较大的森林督查图斑进行现地验证,并特别关注重点生态区域的图斑变化情况。在责任制检查中,检查组严格按照最新修订的《检查方案》规定,按照告知、自查、检查、反馈的程序有序开展相关工作。检查组检查工作结束后,第一时间将检查结果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进行了反馈,要求限时整改并上报案件查处及问题整改结果。

      近期,省林业厅派工作组到检查中发现问题较突出的地进行了督查督办,要求各地坚持违法案件查处到位、侵占林地回收到位、林草植被恢复到位、失职渎职问责到位、长效机制落实到位,对影响恶劣的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件和不认真查处整改的,将适时通报和曝光。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