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湿地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湿地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均提到湿地保护相关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湿地保护立法工作,将湿地保护立法列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三类项目,由全国人大环资委负责研究论证。
在去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多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湿地保护法的议案。议案提出,湿地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但湿地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情况日益恶化,建议尽快制定湿地保护法,建立健全完善的湿地保护与管理制度。
环资委高度重视代表议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已在吉林、河南两地召开议案办理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了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就代表议案内容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各相关部门均表示湿地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代表议案反映问题准确,赞同代表提出的立法意见和建议,建议制定湿地保护法。
全国人大环资委已成立湿地保护立法研究论证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湿地保护立法研究论证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建议,并赴黑龙江、河南、安徽和北京林业大学调研,听取地方政府、专家和基层代表的意见建议。该委将继续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建议,在湿地保护立法研究论证工作中统筹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