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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获国家森林乡村称号 一次性补助3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29  来源:昆明日报  
       昆明市召开国家森林乡村创建工作推进会,吹响了“三年行动计划”的集结号:年内将完成120个行政村(社区)的国家森林乡村创建任务,到2022年达到300个。

开展国家森林乡村创建工作是推进乡村振兴、促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国家森林乡村认定标准包括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森林绿地建设、森林质量效益、乡村绿化管护、乡村生态文化6个方面25项指标。近日,昆明市已通过《昆明市国家森林乡村创建工作方案》。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国家森林乡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方案计划,要在2020年至2022年用3年时间,完成300个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的目标。其中,2020年度计划完成120个行政村(社区)的国家森林乡村创建任务。26日召开的国家森林乡村创建工作推进会,正式吹响了创建工作的集结号。

“乡村绿化美化与林业产业结合,实现大地增绿、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人介绍,森林乡村建设是系统工程,在注重乡土田园特色保留,以及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等人文历史遗迹保护的同时,要根据乡村地理位置、自然禀赋、生态环境状况、产业发展需求等不同情况,结合特色产业发展,突出地方特色,发展特色经济林、乡村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昆明市将通过以奖代补、先造后补等形式,引导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实施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推进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成果共建共享,鼓励各地依托乡村绿色生态资源发展森林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康养等项目,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国家森林乡村建设。获得“国家森林乡村”称号的行政村(社区)将获得一次性资金补助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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