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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院承揽的四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通过评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18  来源:规划院  
        近日,由规划院承担的江西省铜鼓县、奉新县、德兴市和河南省淅川县四个县级城市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专家评审会相继在北京召开。专家评审组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和国家林草局城市森林研究中心、设计院、昆明院等单位的专家组成。
  规划院项目组介绍了《规划》的主要内容,与会专家经过听取汇报、审阅文本、详细讨论后,一致认为:四个县级城市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文本规范、结构合理,思路清晰、语言流畅,数据翔实、特点突出,是各有特色、高质量的规划文本,对各城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规划》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 37342-2019)要求,深入分析了各城市的区位特征、资源特色、现状条件,以及森林城市的建设现状、指标达标情况,提出的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符合各城市森林城市建设实际。《规划》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从森林生态、森林服务、森林产业、森林文化和森林支撑等方面入手,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进居民生态福祉为重点,设置的工程任务内容全面、布局合理、措施有力,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与会专家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
  下一步,规划院将从坚持科学绿化、突出生态服务、打造精品工程等方面加强县级国家森林城市规划研究,不断提升规划院森林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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