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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城乡规划保护地名文化遗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05  

  随着大规模城市建设的开展,城市的规划建设组团越来越大,一个区域中往往有数十条甚至上百条道路需要命名,这就要求在地名命名时进行整体设计,统筹兼顾。由此,在上世纪末出现了一个新事物:地名规划。制定地名规划不仅能避免命名上的混乱,方便市民使用,也承载了保护地名文化遗产的职责,通过整体规划,把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下来。例如,2009年北京市在《北京市地名规划编制导则》里就专门规定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要求在地名规划中优先使用历史地名,尤其是在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内的新建、改建道路应使用原有地名命名。人们已经认识到,地名规划对于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着手从区域整体的角度考虑发挥地名文化遗产的作用。

  地名规划能否保护地名文化遗产,考验着两方面的人,一是规划的设计者,他们需对地名文化遗产有深刻把握,能巧妙地运用于新地名的命名之中。二是审核规划的各级政府官员,他们要能鉴别和认同保护历史地名的规划设计。在此之外还应有第三方的监督,这就是市民。在北京市,地名规划是要向社会公示的,接受市民的认可。然而,目前市民的声音还很微弱,如何让更多的民众参与其中,将是今后地名命名中值得关注的问题。

  地名命名基于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街巷道路格局是承载地名的物质基础,旧城区成片改造后消灭了历史建筑的遗存,只有街巷格局还能寄托历史地名,给当地留下最后的历史印记。如果将这些街巷格局也一同铲除,历史地名也就没有了承载之物,可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历史街区不但要避免大规模的剃头式改造,也要注意保留主要街巷胡同的道路格局,把街巷胡同的道路格局作为文化遗产加以保护。

  由此可见,要想通过地名命名保护地名文化遗产,首先要做好城市规划,它为保护地名文化遗产提供了物质条件。将来应该在城乡规划中加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和地名命名的内容,以便从城市建设的源头上,做好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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