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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将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纳入林草长目标任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28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围绕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不断强化政策引导、探索机制变革、完善管理体系等措施,推动全市草原生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围绕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不断强化政策引导、探索机制变革、完善管理体系等措施,推动全市草原生态建设与社会经济协同发展。

为更好地落实草原奖补政策,赤峰市林草局印发了《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工作的通知》,在区域划定、载畜量核定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指导有关旗县落实国家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面积5463.95万亩,通过实施禁牧舍饲、草畜平衡、调整畜群畜种结构、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全市2022年累计完成围栏封育15.49万米,完成人工饲草基地28万亩。

为更好地保护全市草原生态环境,赤峰市依托“林草长制”责任体系,各级林草长实行划片分区负责,将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纳入林草长目标任务,全面推进草原网格化管理。各旗(县、区)普遍以嘎查村或农牧民小组为单位划定草原管理网格,建立起了旗、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草原管护网络,组织农牧民签订草原网格化保护协议22.58万份。市委、政府制定重点任务考核清单,将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每季度重点工作督考联动综合督查范围,对督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报给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旗(县、区)分管副职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此外,市林草主管部门还将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纳入日常考核,确保相关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谭靖然 孙凡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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