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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集体林权制度“三多”改革试点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2-28  
福建省林业局近日出台《集体林权制度三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选择16个县(市、区),探索开展以促进多方得益、促进多式联营、促
 福建省林业局近日出台《集体林权制度“三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选择16个县(市、区),探索开展以促进多方得益、促进多式联营、促进多重服务为重点的“三多”改革试点,持续推进现代林业强省建设,试点期到2025年年底。

促进多方得益。围绕林权管理各个方面进行流程再造、系统优化,打通堵点、痛点,推进“三权分置”和经营权证发放,促进林权流转交易和价值增值,完善权益保护和互利共赢机制,确保林农、经营者、集体、社会多方得益。

促进多式联营。围绕森林可持续经营全周期和林业产业发展全链条,加快经营主体培育和对接平台搭建,促进质量精准提升和高效经营,创新折资量化和股份合作模式,完善林权收储和联农带农机制,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立体精致经营、主体复合经营、三产链接经营等多式联营,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通过创利保障分利。

促进多重服务。不断优化生产技术服务、经营管理服务、金融保险服务、林业碳汇服务、设施设备服务等多重服务,促进科学技术的推广和转化、采伐审批的放宽和便捷、社会资本的培育和引进、林业碳汇的开发和研究、设施设备的应用和改进,构建林业现代化治理体系,为多方保利。 (刘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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