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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3号总林长令聚焦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04  
近日,湖南省发布第3号总林长令《关于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的令》,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大力推进科学绿化
 近日,湖南省发布第3号总林长令《关于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的令》,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大力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高质量完成390万亩营造林任务,着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南提供绿色支撑。

总林长令要求,抢抓春季造林黄金时节,全力做好国土绿化项目储备、作业设计、种苗供应、人员组织、资金筹措等相关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绿化任务。

针对植树绿化用地问题,总林长令提出,充分利用石漠化地区、紫色土丘陵坡地等生态退化区域以及水旁、路旁、村旁、宅旁等区域,结合油茶产业发展、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生态廊道建设等工程,采取见缝插绿、留白增绿等措施,合理布局绿化空间,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在绿化方式上,总林长令明确,采用乡土树种草种进行绿化,谨慎使用外来树种草种,做到因地制宜、适地适绿。严厉打击非法移植大树古树行为,坚决遏制“大树进城”等急功近利行为。

在提升绿化质效方面,总林长令提出,加强新造林管护,落实抚育间伐、补植补造等措施,坚决防止“重建轻管、只建不管”现象,稳步提高造林成活率、成林率。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不断优化森林结构和功能。强化林地草地用途管制,严厉惩治乱砍滥伐、非法开垦、非法侵占林地草地等违法行为。

针对如何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生态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问题,总林长令提倡推广认建认养、“互联网+”等义务植树模式,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采用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模式,鼓励引导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多元资金投入国土绿化。 (刘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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