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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十二部门联合发文加强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07  
日前,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正式发布。《通知》明确要深化林业、农业农村
 日前,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正式发布。《通知》明确要深化林业、农业农村、建设、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间协作,以更大合力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以强有力措施促进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奋力开创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新局面。《通知》自2024年1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有效期5年。

《通知》由广东省林业局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中共广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联合印发,分为五大部分共计16条内容,对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进行重点保护,全面提升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水平。

2022年起,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已纳入国家以及广东省林长制和平安建设考核事项。《通知》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聚焦摸清资源本底、加强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开展野外回归等重点任务,建立健全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档案,科学划定重点生态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极小种群、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保护点或设立保护标志;优化全省植物园、树木园、种质资源库等各类迁地保护机构的规划布局,推动建立迁地保护植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智能共享平台、人工扩繁技术和合理利用标准化体系;采取以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措施,促进野外种群恢复和壮大,推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体系建设。

《通知》提出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进出口管理,规范野生植物采集和物种鉴定管理。同时要求各地林业、农业农村、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海关、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网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信息互通、监管互动、执法互助、优势互补的常态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摸排、巡查、共享和情报分析研判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群体、重点违法行为的监管巡查和打击,推动建立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全链条体系。

此外,《通知》还要求开展科普宣教,加强野生植物保护、打击非法贸易的执法培训和鉴定技能培训,开展以观赏野生植物等为主要形式的自然教育研学活动,普及植物科学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

据最新数据统计,广东现记录分布有高等植物6658种。下一步,广东省林业局将切实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细,加快建设以华南国家植物园为引领的全省植物迁地保护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和单位建立植物园、树木园、乡土植物园等迁地保护示范基地、示范点,围绕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开展资源调查与监测、原生境保护与恢复、种质资源收集与保存、人工扩繁与野外回归等工作,加快构建野生动植物智慧保护体系,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广东筑牢生态基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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