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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发布第1号第2号总林(草)长令 聚焦林草资源管理和三北工程攻坚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18  
青海发布第1号第2号总林(草)长令 聚焦林草资源管理和三北工程攻坚战4月12日,青海省委书记、省总林(草)长陈刚,省长、省总林
 

青海发布第1号第2号总林(草)长令
聚焦林草资源管理和三北工程攻坚战

 

4月12日,青海省委书记、省总林(草)长陈刚,省长、省总林(草)长吴晓军共同签发2024年第1号总林(草)长令《关于依法加强林草资源管理的通知》,第2号总林(草)长令《关于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推进防沙治沙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林(草)长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林草资源主体责任,依法加强林草资源监管,提升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水平,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完成三北工程攻坚任务,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青海力量。

第1号总林(草)长令要求,各级林(草)长要切实担起“一把手”责任,认真履行巡林巡草职责,研究解决林草领域存在的问题,真正将林(草)长的作用体现在牵头抓总、破解问题上,持续强化乡镇和村级林(草)长履职尽责,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要加快推进《青海省林(草)长制工作条例》立法进程,完善林(草)长制工作调度、督办、通报等制度。省级相关部门健全完善禁牧、草畜平衡管理、草原违法图斑判定、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建设、野生植物保护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丰富“林(草)长+”工作模式,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林(草)长要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严格执行林地草地湿地资源限额管理制度和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依法依规保障好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需求。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执法监管,综合运用部门会战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草地湿地、毁林毁草毁湿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及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要持续推进森林督查图斑、草原变化图斑、湿地疑似违建问题图斑和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点位图斑核查,问题图斑核查率要达到100%。持续加大林地草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违法问题图斑的整改销号工作,确保案件查处整改率达到95%以上,全面遏制全省毁林毁草毁湿问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要高度重视林(草)长制年度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工作水平。深入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涉及林草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和全省林草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彻底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视巡查、专项审计、林草资源监督情况通报等反馈涉林涉草涉湿问题。要加强《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普法宣传,加大对典型违法案件的以案释法工作,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林草资源意识。加大对基层的业务培训力度,多维度、多方位、多层次提升基层管理水平。鼓励社会参与,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投入林(草)长制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第2号总林(草)长令就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推进防沙治沙工作明确了六大重点任务。

一是各级林(草)长要全面落实相关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各相关市县政府要按照“2+1+12+N”的总体布局,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同步推进锁边、固源、巩固治理工作,确保完成防沙治沙6.66万公顷以上、非沙化土地生态修复5.33万公顷以上治理任务。三是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全过程、闭环式管理,加强绩效综合评价,确保项目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绩效化。四是各级林(草)长要切实抓好禁牧、休牧、草畜平衡等制度的落实,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强化综合监测监管能力,严格林草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五是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加强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地块矢量数据管理,保障用地供给,加大科研攻关力度,推广先进技术,强化三北工程用水保障,提高良种使用率,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六是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弘扬“三北精神”,持续开展防沙治沙典型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和有效模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沙治沙的良好氛围。 (叶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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