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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共建筑按“分类”采取不同节能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19  

  今后,市民在商场、图书馆、酒店等公共建筑中,将呼吸到更清新的自然风,体验更舒适的环境。记者从市规划委标准办获悉,新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近日将发布。

  新版《标准》的实施,将使本市新建、改扩建公共建筑供暖、通风、空调和照明的整体节能率高于国家标准,综合节能水平达到同气候条件的发达国家先进水平。

  新版《标准》根据北京特点,首次依据建筑物功能用途和规模,将公共建筑分为甲、乙、丙三种类型,并采取不同的节能措施。

  普通办公楼、学校、酒店、医院、社区服务站类建筑为乙、丙两类建筑。这类建筑主要采取改善外墙外保温、改善屋顶保温和安装保温性能更好的外窗等措施,提升节能效果。今后,无论是呼啸的冷风还是火辣的阳光,都将被厚厚的“外墙保温”隔离在外。

  少量大型的体育馆、会展中心、航空港等属于甲类建筑。对于这种全面设置空气调节设施的公共建筑,新版《标准》要求其提高空调的能效指标,设备更新换代,选用耗电少的设备。

  据了解,此次新版《标准》鼓励公共建筑利用室外新风循环供热制冷。“要求建筑物中开放用自然风升温、降温的新风通道,明确了强制性采用自然冷源供冷的范围,选用相应能效指标的设备,这样不仅能降低公共建筑整体能耗,还能让市民呼吸到清新的自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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