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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住建部将为历史建筑挂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09  

  住建部日前印发《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此举旨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用五年左右时间,完成所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要求。

  为什么要出台《方案》

  历史文化街区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核心内容,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历史传承的重要载体;历史建筑承载着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和宝贵的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对于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延续城市文脉,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推动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目标是什么

  到2020年末,全面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如何分工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统筹负责全国的划定、确定工作,稽查办公室负责督导;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划定、确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本地区历史建筑认定标准,校核、汇总数据并上报;各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划定、确定工作。

  怎么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现状情况进行统计,于2016年8月31日前上报住建部。

  2016年9月-2018年12月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历史文化街区进行划定,对符合标准的历史建筑进行确定、挂牌。每年新划定、确定情况要在当年年底前上报住建部。

  2019年底前,各地建立起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的长效机制。住建部将实地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划定、确定工作进展情况。

  如何考核督导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住建部对各省(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怎样才能挂上历史建筑的牌子

  历史建筑确定标准(参考)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

  (一)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

  1.与重要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相关联;

  2.在城市发展与建设史上具有代表性;

  3.在某一行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

  4.具有纪念、教育等历史文化意义。

  (二)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价值:

  1.反映一定时期的建筑设计风格,具有典型性;

  2.建筑样式与细部等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和价值;

  3.反映所在地域或民族的建筑艺术特点;

  4.在城市或乡村一定地域内具有标志性或象征性,具有群体心理认同感;

  5.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三)体现一定的科学技术价值:

  1.建筑材料、结构、施工技术反映当时的建筑工程技术和科技水平;

  2.建筑形体组合或空间布局在一定时期具有先进性。

  (四)具有其他价值特色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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