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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12  

  大连市政府网站日前发布《大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方案》提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纳入规划指标体系。编制控制性详规时,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及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确定的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划定城市蓝线时,要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从城市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灾害防治等方面出发,结合道路、绿地、水等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方案》还就“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和自然生态修复”等提出了具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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