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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的解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1  

  最近,国家林业局印发通知,发布了我国首个《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该《规划》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相衔接,将分两个阶段实施,提出了未来35年我国森林经营的基本要求、目标任务、战略布局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全国森林经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顺应了着力提升森林质量的时代要求。当前,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功能不强的问题是我国现代化林业建设的短板。中央对林业问题特别是森林质量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深度关注。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指出,“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对林业提出了“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强生态功能,为建设美丽中国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目标要求。今年1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2次会议上进一步强调“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并指示“要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要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国家林业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提出森林经营是关乎林业发展全局的大事和现代林业建设的核心任务、主攻方向,把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努力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摆上了战略位置。《规划》出台,为全面持续科学开展森林经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绘就了一幅宏伟蓝图,是林业行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提升森林质量重要指示的一个及时、具体的行动方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规划》确立了我国多功能森林经营的指导思想。

  《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报告》将森林的主导功能分为林产品供给、生态保护调节、生态文化服务和生态系统支持四大类。《规划》根据《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报告》,借鉴林业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国内试点示范单位的探索实践,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多功能森林经营的指导思想。所谓多功能森林经营,就是在林分层次上同时实现上述四类功能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功能目标的森林经营。《规划》以多功能森林经营思想为指导,围绕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这一核心目标,提出了与之直接相关的森林质量基本内涵和技术指标,不仅包括了森林面积、蓄积、生长量等传统的质量指标,还包括了森林的主要树种构成、森林植被碳储量、森林主要生态服务价值等指标,并在森林经营的基本遵循中对土壤肥力状态和发育水平、特殊生境和特殊动植物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规划》建立了我国特有的多功能森林经营技术体系。

  一是森林经营基本遵循。遵循林业发展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从突出主导功能兼顾辅助功能、防止地力衰退、保持森林健康稳定、保护生物多样性、倡导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提出了森林经营活动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是森林经营类型分类。根据我国公益林和商品林“两类林”分类管理政策,参照国际通用的森林主导功能划分类型,提出了严格保护的公益林、多功能经营的兼用林、集约经营的商品林等三大类森林经营管理类型,将多功能森林经营策略与不同等级国家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以及各类商品林进行了有机衔接。这种针对我国森林类型复杂、主导功能多样的森林经营类型划分,有助于推进森林分类管理真正进入到更为细致和精准的多功能森林经营全新阶段,切实做到分类指导、因林施策、科学经营。

  三是森林类型划分。考虑到我国森林经营的历史沿革、经营现状以及多年来形成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体系,《规划》在以森林起源为主线将我国森林划分为天然林、人工林两个大类的基础上,进一步从有利于采取更加精准的经营技术措施层面,按照森林的近自然程度由高到低、经营强度由低到高,将天然林划分为原始林、天然过伐林、天然次生林、退化次生林4种森林形态类型,将人工林划分为近天然人工林、人工混交林、人工阔叶纯林、人工针叶纯林4种森林形态类型。这种更具针对性的森林形态类型划分,必将推动我国林业建设进入精细化经营的时代,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生态建设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基本理念和“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的实际行动,是近自然森林经营理念与技术在我国林业实践中的应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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