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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次命名苏州等7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30  

昆山市城市生态湿地公园

 

南宁市江南污水处理厂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9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并在会上公布了2015年国家园林城市名单。河北沧州市等46个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河北高邑县等78个县城为“国家园林县城”、山西巴公镇等11个镇为“国家园林城镇”,徐州、苏州、昆山、寿光、珠海、南宁、宝鸡等7个城市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其中,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首次命名。

  从1992年开始,住建部组织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国约有半数城市(310个)、1/10的县城(212个)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住建部城建司相关负责人指出,与创建之初相比,全国城市园林绿地总量大幅度增长,城市绿地总量增加了4.7倍,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升了6.3倍,城市公园面积增长了8倍。

  其中生态园林城市是园林城市的升级版。住建部将大气污染防治、垃圾处理、绿色出行分担率、黑臭水体治理、水体水质达标率、自然降水回渗率、热岛指数、林荫停车场建设等纳入生态园林城市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据介绍,首批命名的7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截至2014年底),绿地率、绿化覆盖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燃气普及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为41.25%、45.98%、93.27%、99.30%、99.33%和16.16平方米,分别比全国平均值高出5、5.8、3.1、7.5、4.8个百分点和3.08平方米。

  住建部指出,下一步将大力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一是更加注重城镇园林绿化品质的提升,推行生态绿化方式,对公园绿地的文化性、功能性和规范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更加注重亲民、便民、惠民服务水平的提升,将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林荫路推广率等作为否决性指标,进一步拓展社区公园、街头绿地等老百姓身边的公共绿色空间,方便日常活动,促进沟通交流。

  三是更加注重城市生态功能的提升,通过引导各地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提高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恢复城市自然生态。

  如宝鸡市实施了北坡、南塬等城市山体修复;南宁市实施了可利江、良庆河等城市水体综合整治和修复;寿光市对城市湿地进行了系统修复,建成了左岸绿洲、东方绿洲、洰淀湖等多个湿地公园;徐州市对城市采矿宕口、塌陷地进行了全面修复。

  四是更加注重城乡生态空间的统筹,优化绿地系统布局,结合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保护城乡绿色生态基底,推进环城绿带和生态廊道建设,使城市内部水系、绿地同城市外围的山林、河湖、湿地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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