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贵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备受市民关注的《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修订草案)(三审修改稿)》。今后,贵阳一旦遇到重污染天气时,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可停课;还将建设城市通风系统,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修改后的《办法(修订草案)》明确:贵阳市政府应当结合本市城市建设、气候、山地、水系、绿地系统和风环境的现状,优化空间布局形态,完善自然生态网络,建设城市通风系统,提升大气环境质量。而贵阳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中心城区通风走廊布局规划,明确城市通风走廊总体布局及其规划控制要求,报送市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根据修改后的《三审修改稿》,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是指大气环境质量指数AQI大于或者等于201时的天气)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管委会可采取下列应急措施:引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增加对施工工地和城市道路的洒水抑尘次数;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停课;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
修改后的《三审修改稿》专门从燃煤和扬尘、机动车排气、油烟三个方面具体划出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禁止线。
城市燃气通达的区域,引导使用清洁能源集中供热。贵阳市政府应当划定并公布燃煤及其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限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
禁止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见污染物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从事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的经营者,要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油烟,不得排入城市地下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