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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机排放烟度值超标 北京一园林公司被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9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发布朝环保罚字〔2017〕520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林海鸿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5000元。

  朝环保罚字〔2017〕5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到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道广顺北大街望京地铁站绿化项目施工工地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的一台柴油液压挖掘机(机型:ZX200-3、机号:HHEAWS00J0010549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TS2510185-2012)在工作过程中有明显可见烟度,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4-2013》规定:非道路用柴油机械在任何状态下(含自由加速)均不应有明显的可见烟度,都不超过林格曼1级。〕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北京林海鸿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处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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