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多年,深圳经济社会取得了飞速发展,而人口红利是支撑其快速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深圳产业发展从最初的“三来一补”和外资企业,到如今走向世界的民营企业;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到现在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从草根经济,到当前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的活跃的市场经济,都得益于大量劳动人口和大批人才转移并落户在深圳。
城中村伴随着深圳经济而高速发展。但它所呈现的滞后性也日益凸显,如何有效提高城市空间的利用效率,并提升城市经营的速度也逐渐成为深圳政府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促进城市升级发展
深圳城中村在城市更新背景之下为何“难留”?原因何在呢?
第一,城中村存在潜在隐患。深圳作为我国唯一未进行农村建制的城市,于2004年就完成了全面城市化的工作。但深圳仅是完成了原农村集体土地名义上的国有化,由于历史原因,原有的农村集体土地并未完成征转手续,大量的集体土地仍然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接手的单位手中。而城市积聚效应带来的大量流动人口对于低端廉价租房的需求,使得低廉的城中村出租屋长期存在市场需求,易引发社会治安等潜在隐患。
第二,改造城中村有利于城市升级发展。由于深圳城中村中存在大量违建,进行改造不仅可以提升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还可以提供更多公共服务产品,例如道路整治、公共设施、教育资料、医疗配套等,通过这些细致入微的改造,有利于真正提高城中村居民的生存条件和生活质量。
由此可见,深圳的城中村是众多专家和学者共同关注的焦点,政府陆续发布了政策法规加强城中村的改造工作,但由于城中村形成时间较长,各区域的城中村发展不平衡,在短期内试图改变现状比较困难。因此,对深圳城中村的改造,绝非简单整治或推倒重建。城市发展和城市化完善的关键决策主要依靠政府的领导力,而具体落实到城中村改造,则需体现在完成改造后的新城市能否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有效支持城中村改造
通过改造,能消除一定存量的城中村中的违法建筑,为今后深圳市房屋物业的合法有效管理奠定基础。因此,城市更新背景下深圳城中村“去向何处”的问题,已逐渐清晰,即通过不同的改造方式,让城中村升级。随着城中村更新速度不断加快,部分“深漂族”也要撤离之前长期居住的城中村,那么需要对其进行哪些方面的重要支持呢?
第一,从政策设计层面对城市更新进行支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4〕2号)提到,“通过改造各类棚户区,不断提升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各地在加快推进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可将其他非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及城中村改造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随后,深圳市住建局发布了《深圳市棚户区改造界定标准》,此标准制定为深圳市棚户区改造提供了政策基础。《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也指出,稳步推进城中村和旧城区综合整治,将可以实现满足50万人现代化住房需求的目标。
第二,从土地盘活层面对城市更新进行支持。在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和创新型城市的背景之下,将城中村的改造策略纳入统筹考虑的范围,经济快速增长与加速推进城市化将是政府面临的全新挑战。深圳作为一线城市,大批的“深漂族”涌入城市,他们所面临的教育、医疗及其他的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在不断增加。根据《深圳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最新一期消息显示,2016年底,深圳城市人口密度已达每平方公里5600人,位列全国第一。由于深圳地域狭小,人口居住密集,城市空间拓展受限,新增土地存在困难。如何盘活城市内的现存土地,对城市自身发展、土地资源利用及环境保护意义重大。
第三,从跨领域学科层面对城市更新进行支持。在解决深圳城中村问题时,需要将其作为统一的整体来看待。通过城中村改造实践,可提高城市生产率以促进经济增长和建设更宜居城市。城中村问题涉及跨领域和跨学科研究,其主导学科逐步从建筑学跨越至经济学和社会学。现阶段城中村的未来改造涵括两个主要方向: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在城中村城市更新方面,将主要采取综合整治为主的更新方式;而在棚户区改造方面,将主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影响城市发展功能布局的城中村进行深入改造。
发挥“深漂族”主动性
城中村时代,众多“深漂族”们决定自己是否选择长期留守深圳继续寻求发展时,他们所采用的策略并非完全基于自己目前的工作生活状况和未来的人生期望进行计算,而更倾向直接诉诸于对所生活城市的喜爱程度与对所在社区的亲密程度等主观的个人感受。换而言之,“深漂族”们在深圳的定居意向,并非取决于他们依据客观条件所做出的理性判断,而更多关联于他们在生活和工作中对深圳以及所居住社区所累积的心理情感。“深漂族”对于城市和社区的主观感受也并非凭空产生,而更容易被他们周边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环境所塑造。
目前,“重建社区”在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存在两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方面,由于“深漂族”长期居住于在城中村,他们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等依旧具有较强的惯性,这将影响他们的生活状态;另一方面,“深漂族”在“重建社区”中,新的社会规范和交往模式尚未完全确立,少数“深漂族”对个体自身的角色和行为依旧比较迷茫。如何真正留住“深漂族”呢?建设充足的安置房,让“深漂族”逐步分批回迁。对于在“重建社区”所生活的“深漂族”而言,要改变固有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和生活方式,需要大力发展“重建社区”的文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消除“深漂族”不同群体之间亚文化的影响,缩小“重建社区”中各群体亚文化之间的不平衡和差距,考虑他们的价值认同,以彼此宽容的态度促进各亚文化的平等交往与互动,尽可能利用各种文化融合的空间,允许各群体保持内在的差异化和多样性。其次,建立新社区中配套的制度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和“重建社区”中“深漂族”之间的合力,发挥“深漂族”的主动性,“深漂族”的社会文化融入并非单纯文化融入,而是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系统融入。最后,借鉴和学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例如,建设向公众免费开放的活动场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等,在多样化发展方式的选择和推进过程中,创造新的更具现代适应性的特质,建构起“我是深圳人”的共同认同。
(作者单位:深圳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