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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新区心湖不夜街项目镇江新区心湖不夜街配套景观设计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04  
一、江苏圌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的镇江新区心湖不夜街配套景观设计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上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一、江苏圌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的镇江新区心湖不夜街配套景观设计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上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设计投标。

二、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新区

2、工程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用地红线内面积为18000㎡,西边为赵声路,南面为平昌路,东邻心湖。红线内规划建筑面积为9365㎡,建筑基底面积为6341㎡,建筑规划为以酒吧、茶吧作为主要业态的商业街区,建筑风貌为“新唐风”概念的仿日式建筑。红线外(东侧和南侧)有近20000平米与心湖公园相衔接。本工程主要为以上范围内的配套景观工程,造价暂估为3000万。

3、设计周期及要求:

15日历天(5个日历天完成深化设计,招标人确认后,10个日历天完成全套施工图。(具体在合同中明确)。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设计内容:1.方案深化,2.扩初设计,3.施工图设计,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

3、其他条件:

 ①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②拟选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信誉良好

③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④、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未中标单位不支付方案设计补偿;

⑧、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5、投标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对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查询投标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为资审不合格。(查询步骤: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

(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唯一的网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网上申请查询时请仔细阅读查询须知,否则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a、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缴纳方式为: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账户号”,此随机生成子账户号即投标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账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账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账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   名: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财务电话:0511-81989108

b、 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

①、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②、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④、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20分,技术及方案60分,资信、实力及业绩20分 。(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合计最高者为中标人。当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当报价低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20分):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91.3万元,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即为招标控制价。

如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缺乏诚意竞争,做废标处理。

投标人的工程设计费为固定总价费用,一旦招标人接受,履约期间将不因市场物价、作业环境、工作周期等因素的变动而予以调整。

设计费总价报价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得基本分15分;每下降1%加0.5分,最多加5分,不足按插入法计算。

2、设计方案(60分)

(1)任务书要求的响应情况;(5分)

(2)方案的总体设计

a、理念符合地域文化特色并有所创新;(3分)

b、各种流线布置组织组织合理;(6分)

c、景观效果风格美观;(6分)

d、与心湖风景区的协调性;(5分)

e、景观小品实用性;(3分)

f、配套设施布置合理性;(2分)

(3)“海绵城市”响应要求;(10分)

(4)设计成果的完整性。

a、设计说明(2分)

b、彩色总平面、效果图(鸟瞰1张、主要节点透视图3张) (8分)

c、分析图(3分)

d、景观构筑物材料及尺寸、铺装材料、材料表,绿化种植设计、苗木表,设施选型表(7分)

3、获奖情况、业绩、人员组织及服务措施承诺(20分)

(1)获奖情况(6分)

2012年以来获得过获得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评定的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评定的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优秀设计项目,每个得2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

(2)人员组织(5分)

a、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且高级职称得2分,仅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得1分,其余不得分;

b、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给排水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暖通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满分3分;

注:提供证书原件。

(3)业绩(6分)根据投标人2015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进行评分,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数量为1个得2分,每增加1个加2分,最高得6分(类似工程是指用地面积10000平米及以上的景观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原件)。

(4)服务承诺及措施(3分)

本次招标的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能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 2018年5月4日00:00至2018年5月8日24:00 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其他

1、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2、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8年5月4日00:00至2018年5月8日24:00;

4、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5、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和苏建规字[2017]1号(第二十四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办公室;联系号码: 0511-88980539);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镇江新区金港大道98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1-87059687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1115室

 联系人:李一鸣             

电话: 0511-8528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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