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投标 » 正文

湖北浠水县彩虹大道(南端)道路绿化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15  
浠水县彩虹大道(南端)道路绿化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浠水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30号、浠城管[2018]59号文要求,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的委托,对其浠水县彩虹大道(南端)道路绿化工程 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浠水县彩虹大道(南端)道路绿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XSCG20181114002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 期: 30 天

质量及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五、采购预算:约 160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本项目负责人为公司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应提供2018年5月到10月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2018年劳务合同),本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5、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工程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否决:

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5、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八、磋商报名及磋商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类投标人投标操作说明》的要求,网上注册供应商身份、填报信息、提交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可以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可以不用办理CA身份锁。 (网址:www.xsggzy.com.cn)。咨询电话0713-4267871/ 4267399

2、领取时间: 2018 年 11 月14日至 2018 年 11月21日23:59分。

3、领取地点: 网上(www.xsggzy.com.cn)报名后免费下载领取。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32000.00 元整),磋商供应商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支行南城分理处;账号:42001676639053000617-000501 ,截止时间为:2018年 11 月26日23:59时(以到账时间为准)。磋商申请人必须按规定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逾期无效。

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 年 11月27 日下午15:30至16:00时止。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十二、磋商开始时间:2018 年 11月27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十三、磋商地点: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五、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2、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2017]61号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3、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持第二代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会,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送达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拒收其磋商响应文件。

4、有关本项目磋商的其他事宜,请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支付合同价款的40%,对应日第二年付合同价款的30%,养护期为三年,养护期满验收合格进入结算审计支付余下的30%。



采购单位: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 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6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13995930606 电话:0713-4435999/18871361253

2018年11月14日 
 
 
[ 招投标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招投标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