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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开]2019年路灯超期服役低压管线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15  
 项目名称:2019年路灯超期服役低压管线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PXM2019_021222_000029-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甜

项目联系电话:139035374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2号

联系方式:陈壬贤,010-671526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甜,1390353748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2019年路灯超期服役低压管线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2019ZCZB-051

二、项目内容:

1、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财政预算资金为人民币捌佰壹拾万零柒仟捌佰柒拾捌元捌角捌分(RMB8107878.88元),控制资金为人民币柒佰叁拾壹万陆仟伍佰捌拾元零壹分(RMB7316580.01元),超过控制资金的报价为无效标。

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项目概况:

金榆路位于朝阳区,五环外,道路北起机场二高速,南至朝阳北路,四幅路结构,主路宽36米,道路全长10km。

现况照明为10米钢杆长短弧灯,电缆线路。本次改造为全线更换电缆;局部电缆不通处更换保护管;更换部分破损井盖及灯杆、灯具等设备。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用途:用于2019年路灯超期服役低压管线改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所有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及安全事故(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的复印件(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外省市施工及监理企业进京备案工作实施电子化证书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18〕312号文件规定) ;依据《关于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实行档案管理的通知》(京建管[2001]595号)、《关于开展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在京执业活动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11〕255号)中第一条:外地企业项目经理须提供受聘于投标人的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证书);外省市来京建筑施工企业须提供2018年度市场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进京备案信息失效,拒绝投标;

3. 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须提供所在单位为项目经理缴纳近半年社保的证明材料;

4.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代表应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是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如是授权代表投标需提供投标单位为被授权人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盖章);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6.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 投标时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10.7878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05-15 09:00 至 2019-05-21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节假日除外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缴纳近半年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的复印件;外省市来京建筑施工企业须提供2018年度市场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进京备案信息失效,拒绝投标;外地项目经理须提供受聘于投标人的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证书(复印件)。

4、提供项目经理的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06-04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06-04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2〕40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八、其它补充事宜

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1.招标公告 超期低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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