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车辆段客车乘务管理系统二级等保测评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时间:2019-11-07 10:39:07 编号:上32Y3FUHU 发布:合肥车辆段
谈判采购公告
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谈判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谈判采购领导小组),现邀请合格谈判单位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进行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车辆段客车乘务管理系统二级等保测评谈判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标段 |
品名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合肥车辆段客车乘务管理系统二级等保测评项目 |
|
项 |
1 |
3.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见附件1。)
二、潜在谈判单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性质的生产单位或品牌总代理、品牌代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2.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的设备必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资质;
3.代理商必须具有授权经销委托书(总代理)、总代理授权经销委托书。
4.谈判单位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设备必须具备良好使用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联系人:钱如业,电话:13505609168,传真:0551-62125048。
3.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时间:合肥车辆段技术科、报名结束后统一发放。
4.获取谈判文件及技术咨询联系人:韩颖,电话(手机):18056051598
5.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电话联系。
四、本次项目的谈判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五、本项目采用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前审方式。
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时将相关资质传真到报名联系人处。
六、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2.谈判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谈判文件及评审地点:合肥车辆段技术科会议室。
七、采购人和谈判机构将不承担谈判单位准备谈判文件和递交谈判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编制谈判文件注意事项:有以下现象的视为废的谈判文件,将取消谈判资格
1、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文件;
2、未按照要求装订的文件;
3、每页内容未盖公司章的文件;
4、须签字或盖章的而未签字或盖章的文件;
5、参加谈判的不同承揽商的法人或被委托人有相互关联的文件;
6、不同承揽商的文件价格组成分析成规律性递增或递减的文件;
7、谈判承揽商注册超过一年而无财务报表的文件;
8、未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相关资质的文件。
九、有下列行为的将列入黑名单:
1、 报名参加谈判而到期未参加谈判的将禁止一年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2、 有串通或恶意报价扰乱市场采购行为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禁止二年参加我段谈判采购市场;
3、造成直接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禁止二年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4、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已确定为承揽商的而放弃承揽业务的终身禁止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十、本次谈判采购采取经评审合理最低价承揽业务的方式。
十一、谈判机构联系方式
谈判单位: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谈判采购领导小组
谈判联系人:合肥车辆段(姓名)钱如业
手机:13505609168
办公室(传真):0551-62125048
附表1:
合肥车辆段客车乘务管理系统
二级等保测评项目
技
术
规
格
书
合肥车辆段谈判采购领导小组
2019年 11月
合肥车辆段客车乘务管理系统二级等保测评项目(1项)
一、技术指标 |
1.第三方测评单位需具备国家机构(DJCP)认可的等保测评资质,属于国家公布的测评机构名录,并已在上海局集团公司等级保护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 2.要求: 测评项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依据《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中第二级信息系统的要求,对被测信息系统开展测评工作。并提交测评工作方案。 (2)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提出信息系统整改建议,协助采购人完成安全整改并通过二级等保测评,并提交测评报告。 (3)协助采购人向公安机关提交相关备案材料,取得备案证书,备案证书须符合公安机关有关规定,满足招标方使用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3、测评地点在上海市。 |
二、质量性能指标 |
1、持有国家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机构代码等相关证件。 2、具备国家颁布的相关资质。 3、测评人员应严格依照测评大纲开展工作,要求能够做漏洞扫描,并提供高危、中危漏洞、低危漏洞的种类和数量。 4、提供复测服务,确保采购人通过二级等保测评。 5、采购人为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业务、技术资料,投标人有责任对第三方保密。如投标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涉及采购人商业和技术秘密的资料透漏给第三方,采购人将保留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
三、售后服务要求 |
在一个等保测评周期内为采购人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供技术支持 |
四、付款方式及其他 |
1.付款方式:按招标方相关规定执行。 2.其他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