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排水干渠修复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EITCL-HL-QTGC-191204
1.招标条件
青冈县排水干渠修复工程项目已由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字【2018】1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化市青冈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冈县排水干渠修复工程项目施工;
2.2投 资 额:约1799.86万元;
2.3建设地点:青冈县青冈镇自然沟到兰西幸福排干;
2.4建设内容:排水工程干渠修复,傅家窝棚断面至三林场桥段,治理长度10640米;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04月30日;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5,070,041.05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述人员要求为水利或相关专业),并提供所有人员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6个月(2019年4月至2019年10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所有人员证企相符;
3.4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2月17日09时00分至2019年12月22日09时00分;
4.2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3招标文件500元/份;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1月06日09时00分(系统默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前24小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0年01月07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广盛街绥化学院对面弘坤玉龙城北侧)开标室。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0455-3247504
招 标 人:绥化市青冈生态环境局
地 址:青冈县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455-3224391
招标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51-51937111
邮 箱:zhaobiaoplu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