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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和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合建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27  来源:安装信息网  
 摘要:本公告受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27,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哈尔滨和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合建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标段招标正常,所属区域:黑龙江-哈尔滨,所属行业分类:铁路,招标代理: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招标编号:SG0100G1919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100G1919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和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合建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投资【2017】345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建设资金来自补偿资金及房屋置换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和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合建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顾新街与职工街交口;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筑面积22864平方米室内精装修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0 年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0年6月30日,总工期142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30,402,348.7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提供近六个月(2019年07月至2019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广联达电子招标工具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使用广联达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部分后上传至平台,并将制作后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于开评标时带到开评标场所。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451-55515583)。下载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09时00分至2020年1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3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在线缴纳文件费,购买成功后需要立即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并开标现场递交密封的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版U盘。"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9日9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于2020年1月20日9时30分前递交密封后的使用电子投标工具(正式版)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电子版光盘、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版U盘、企业CA锁。递交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逾期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 其他

9.1投标申请人须查询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申请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9.2投标申请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近三年是指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

9.3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138家企业(含外埠企业70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7家企业被省住建部门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

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5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举报电话:0451-57836118、84518544、83084533。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11号

联系人:索先生

联系电话:0451-8642315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6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94602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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