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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20年学校保安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13  来源:安装信息网  
 摘要:本公告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13,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2020年学校保安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所属行业分类:学校,招标代理: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招标编号:J20010709-0007,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2020年学校保安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编号:J20010709-0007)的要求,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的委托,对其2020年学校保安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JJA C2020-508  

(二)项目名称:2020年学校保安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预算:967.2万元(其中财政967.2万元;自筹0.0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2020年学校保安服务外包项目

(3)类别:服务

(4)数量:194人

(5)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采购预算:967.2万元

(7)服务期:1年(根据(财库[2014]37号)《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合同期结束后,若考核良好,最多可续签2年)

(8)其它:由于保安人员需求人数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动,投标人报价应采用单价报价,以实际需求人数据实结算。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约定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

二、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取得保安员二级(保安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提供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资格证书查询依据),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近半年(2019年6月-12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四表一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及近半年(2019年6月-12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6、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记录”的证明材料(查询公司名称和企业法人);

7、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行政处罚”的证明材料;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证明材料;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证明材料;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的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0年1月13日起至2020年1月1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00时)。

(二)获取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交上述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检验。投标人能够在线提供的信息及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3、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投标人存在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等违背政府采购诚信要求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20年2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二)时间:2020年2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联系人:李建国

电    话:027-86951705

地    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东湖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红豆

电    话:15172361186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67880479、027-67880172

九、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红豆、唐瑞

电    话:15172361186、19945011114

十、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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