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T2020-H-0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已由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绥发改[2020]26号、27号、28号、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36号、37号、38号、39号、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绥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绥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绥化市北林区民和街、广源街、致富路、祥富路、邮局胡同、人和街、广盛街、绥望路、花园街、福和街、营林街、长江路(花园街-广盛街)、长江路(广盛街-中兴街)、长江路(中兴街-祥和街)、长江路(祥和街-太平路)。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民和街:雨水管线780米(中直路-黄河路)、广源街:雨水管线825米(中直路-黄河路)、致富路:雨水管线520米(民和街-中兴大街)、祥富路:雨水管线150米(中兴大街-广安街)、邮局胡同:雨水管线长度290米(民和街-人和街)、人和街:雨水管线580米(中直路-行署街)、广盛街:雨水管线780米(中直路-黄河路)、绥望路:雨水管线1180米(康庄路-科研路)、花园街:雨水管线1700米(黄河路-康庄路)、福和街:雨水管线930米(中直路-长江路)、营林街:雨水管线400米(中直路-育才路)、长江路(花园街-广盛街):雨水管线680米、长江路(广盛街-中兴街):雨水管线585米、长江路(中兴街-祥和街):雨水管线770米、长江路(祥和街-太平路):雨水管线615米。
2.4招标范围: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2.5设计周期:15日历天;
2.6招标控制价:2033008.00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潜在投标人应于2020年04月23日17时00分至2020年04月28日17时00分登陆“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必须且只能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5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 支付 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2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广盛街绥化学院对面弘坤玉龙城北侧)。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绥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绥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455-8250021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5663453876
电子邮件:ztgczb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