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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龙华镇综合文化站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9  来源:安装信息网  
       摘要:本公告受博罗县龙华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4-2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惠州龙华镇综合文化站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惠州-博罗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深圳市河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博罗县龙华镇人民政府,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罗县龙华镇综合文化站新建工程已由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博府发改〔2018〕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博罗县龙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龙华镇人民政府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博罗县龙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龙华镇综合文化站新建工程

(二)招 标 人:博罗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地点:博罗县龙华镇旭日村南门

(四)项目规模:本工程为新建一栋四层的综合文化站,规划用地面积为291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656.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680.92平方米。主要包含老人活动中心、综合展览室、棋牌室、美术室、书法室、舞蹈室、少儿活动室、图书馆、多功能厅、健身室、青少年课外活动室等活动场所。

(五)工程造价:7582271.26元。

(六)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土建、安装、市政及室外给排水工程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为准)。

(七)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八)质量要求:合格

(九)资金来源:龙华镇人民政府筹措解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

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企业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

(二)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四)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本公告要求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16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3投标保证金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未中标的投标人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中标人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二)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2.1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

2.2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2.3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须提供汇款或转账凭证原件及基本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4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六、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七、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答疑时间:已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四)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五)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六)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由两部分组成,第一册技术商务投标文件为PDF文件(上传后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第二册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标书(格式XML2.0),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

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七份,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并在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之后再在封面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应为投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以及“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或正本复印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第二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时无需递交,全部中标候选人须在评标结束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打印一式五套并签字盖章后,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三)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存在重复报名或者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缴交投标保证金、不在网上递交标书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九、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 《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罗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807522037    

招标代理单位:深圳市河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2-2521110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2-6737103

(地址: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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