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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A1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13  来源:安装信息网  
       摘要:本公告受黑龙江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13,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齐齐哈尔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A1标段招标正常,所属区域: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黑龙江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1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立项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包含服务区及收费站房建、庭院、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改造。其中一环哈尔滨外环,一射哈尔滨至黑河,共计:收费站31个,服务区6对;收费站栅门1处。

哈尔滨外环:收费站9个,服务区1对。其中收费站:朝阳、群力、松北、哈肇、五星、长江路、成高子、哈尔滨东站、原哈尔滨收费站。服务区:松北。

哈尔滨至绥化方向收费站6个,服务区2对。其中收费站:呼兰、康金、兴隆、绥化、绥化西、望奎。服务区:康金、望奎。

嫩江收费站栅门1处。

绥棱至北安至黑河方向收费站16个,服务区3对。其中收费站:绥棱、海伦、海北、通北、赵光、北安东、北安北、五大连池风景区、五大连池、沾河、龙门、辰清、孙吴、西岗、瑷珲、黑河。服务区:海伦、龙镇、孙吴。  

2.2招标范围:服务区及收费站房建工程、庭院工程、路面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共划分为4个标段,标段主要工程情况见下表:

标段

位置

主要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估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A1

哈尔滨外环收费站9个:朝阳、群力、松北、哈肇、五星、长江路、成高子、哈尔滨东站、原哈尔滨收费站。哈尔滨至绥化方向收费站6个:呼兰、康金、兴隆、绥化、绥化西、望奎。嫩江收费站栅门1处。

房建工程、庭院工程改造、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其中改造房屋建筑面积36000m2。

11000

 

A2

绥棱至北安至黑河方向收费站16个:绥棱、海伦、海北、通北、赵光、北安东、北安北、五大连池风景区、五大连池、沾河、龙门、辰清、孙吴、西岗、瑷珲、黑河。

房建工程、庭院工程改造、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其中改造房屋建筑面积35000m2。

11000

 

A3

哈尔滨外环服务区1对:松北服务区;

哈尔滨至绥化方向服务区2对:康金服务区、望奎服务区。

房建工程、庭院工程改造、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其中改造房屋建筑面积14000m2。

5000

 

A4

绥棱至北安至黑河方向服务区3对:海伦服务区、龙镇服务区、孙吴服务区。

房建工程、庭院工程改造、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其中改造房屋建筑面积15000m2。

5000

 


注:具体工程量及工程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2020年6月20日至2020年10月31日。共计134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要求:建筑工程(房建工程、庭院工程):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公路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实际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且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完成过高速公路或收费公路的收费站、服务区或公路客运、水运生产服务设施房建主体建筑或附属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改造等的施工;

(2)独立完成过1个面积不少于4000㎡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3)累计完成里程不少于40km的一级或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

(4)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

3.1.3财务要求

(1)2018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18年流动资产-2018年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技术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其他成员应分别具有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成员须分别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1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招标至合同履行(如中标)完成后的一切事务。

3.2.3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专业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其专业分工的相应业绩并满足本招标公告3.1.2项的相应条件要求。

3.2.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的2018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牵头人的营运资金(2018年流动资产-2018年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1个标段。

当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的中标候选人均排名第一时,按投标报价金额最大的来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一的标段。该投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其它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它标段依据标段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7近三年(2017年1月1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2018年度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中被认定为C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9本次招标不接受2018年度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的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0时00分至2020年5月18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上述操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4.3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开标人员和派代表参加线下现场开标。

5.2.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能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PDF版,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写报价,可用用“0”代替,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5.2.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一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

5.2.3线上远程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5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完成后随即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当线上开标因交易平台系统原因出现异常情况(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解密),招标人将对所有按规定时间收到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5.3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A1标段80万元人民币;A2标段80万元人民币;A3标段40万元人民币;A4标段4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日9时00分(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的相关规定执行。

5.5.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应分别购买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分别递交相应标段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ljjt.gov.cn)上发布。

7.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52号

联 系 人:鲁女士

电    话:0451-55607616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邮政编码:150028

联 系 人:李女士

办公电话:0451-88100152

传    真:0451-88100150

电子邮箱:55553978@163.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6号

电    话:0451-51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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