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讷河市拉哈工业小镇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七通一平EPC(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讷河市拉哈工业小镇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七通一平EPC (项目名称)该项目已在黑龙江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业主为黑龙江讷谟尔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8:2 ,招标人为 黑龙江讷谟尔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次设计占地面积为3226008m2;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包括:道路、污水处理厂、水泵站、消防泵站、通信基站、燃气站、换热站、微生物联合实验室、相关管线铺设、平整场地等工程,最终以甲方确认的施工内容为准;
2.2招标内容:
建设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3建设地点:讷河市拉哈生物技术与化学制药产业园区;
2.4建设工期:28个月;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项目总投资:124520 万元;
2.7招标控制价:111137.87万元;
2.8质量标准:合格;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或存在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启信宝(http://www.qixin.com/)等方式审查;
3.2资质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负责人资格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具备:拟担任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作经历满10年以上。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类的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作经历满 10 年以上;
(3)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当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4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到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5)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本招标信誉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对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后附截图证明),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2)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式: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8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5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至少一项合同金额【5】亿元(含【5】亿元)以上的类EPC业绩(市政或建筑工程),提供框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如为联合体需牵头人提供业绩);
注: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PPP等均属于类EPC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文件售卖/下载时间为 2020 年 5 月13日00时 00 分至 2020 年 5月 17日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购买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 月2 日 09 时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为系统默认的开标时间前24小时,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受。
6.开标方式开标时间:2020年6月3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解密。(注: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招标文件中要求在开标时提交审核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密封胶装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预期不受理);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永泰国际中心写字楼B座7楼。
7.勘察现场和答疑安排7.1 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统一踏勘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9时00分组织开始,下午14时00分组织开始,集合地点:黑龙江讷河市,联系人:刘冬、高超,联系电话13019090779、18246215656。各投标人请自备交通工具,由于本项目为 EPC 项目,因工艺布局要求,必须对现场进行勘察才能进行方案设计,若投标人不进行现场勘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投标时需提供现场踏勘证明,否者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9.其他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投标期间,投标人在市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欺诈行为、没有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行为而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暂停投标的情形、或投标期间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没有被公示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有效期内的情形。
10. 联系方式监督管理部门:讷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人:刘丽伟;
联系电话:18246209111;
采购人:黑龙江讷谟尔置业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讷河市西南街原铁路社区办公楼二楼;
采购联系人:尹女士 ;
采购人联系电话:0452-56798705;
电子邮箱:yx2026yx@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72号火炬欧亚大厦16楼1601室;
招标经理:李培君;
招标师:黄兆强/陈钟山;
项目联系人: 朱仰毅/葛洪澔/陈佳奇/曹秀莹;
联系电话:15104571761/18846463166/15776224558/;
电子邮件: 15104571761@139.com;
时间: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