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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市北山净水厂移址新建工程项目施工项目鹤岗市北山净水厂移址新建工程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4  来源:安装信息网  
       摘要:本公告受鹤岗三立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04,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鹤岗鹤岗市北山净水厂移址新建工程项目施工项目鹤岗市北山净水厂移址新建工程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正常,所属区域:黑龙江-鹤岗,所属行业分类:水厂,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鹤岗三立水务有限公司,开标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37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鹤岗市北山净水厂移址新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岗市北山净水厂移址新建工程项目施工已由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发改投资》【2019】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岗三立水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债券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债券73.10%、银行贷款26.90%,招标人为鹤岗三立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净水处理厂一座,设计规模8万m3/d。主要建筑物包括常规处理车间、投药加氯间反冲洗设备用房、臭氧发生器及氧气站、机修间、污泥综合处理间、综合楼等,建筑面积15846平方米;构筑物包括清水池、排水池、排泥池等。净水工艺采用预臭氧+机械混合絮凝池+斜管沉淀池+V型滤池+后臭氧+活性炭—石英砂翻版阀滤池+氯消毒的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 板框脱水的工艺。
2.2建设地点:鹤岗市建设路西侧、前进村东侧、跃进村南侧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计划工期:438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鹤岗市北山净水厂移址新建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其中:建设内容包括鹤岗市北山净水厂移址新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137212681.60元;计划工期:438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近期(2016年-2018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5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企业为项目经理连续缴纳近 3 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名,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工长)资格证书,省外提供施工员证书;质量员:1名,具备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质量员)资格证书;安全员:3名, 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顺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分包,确需分包的,需经项目法人同意,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实施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10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06月03日18时00分至2020年06月0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5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4.3清单资料可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处”下载,清单编制时请使用黑龙江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版本号6.3)进行编制。
 4.4 潜在投标人应在2020年06月08日18时00分前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7月0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鉴于本项目商务标采用广联达评标软件辅助评标,投标人需在2020年07月02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一致的 PDF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书 TBS 格式文件、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代表的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szxyxgs@163.com。投标人未按要求发送相关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次性发送,如有修改的,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
5.3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为系统默认的开标时间前 24 小时,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受。
6.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20年7月02日09时00分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开标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 37 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http://zfcxjst.hlj.gov.cn/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gggzyjyw.org.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
招 标 人:鹤岗三立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
电 话:0468-322901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451-51050824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 
日    期:2020年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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