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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巴河县中小学2019设备采购-一标段的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8  来源:安装信息网  
       摘要:本公告受哈巴河县教育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08,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阿勒泰哈巴河县中小学2019设备采购-一标段的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阿勒泰-哈巴河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哈巴河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哈巴河县教育局,招标编号:货公采审[2020]1号,招标文件售价: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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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项目编号:  货公采审[2020]1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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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哈巴河县中小学2019设备采购-一标段 1 2616115 学生用床、课桌椅、办公桌椅、讲桌、学生餐桌等设备采购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6-08  10:00:00 至 2020-06-12  20:00:00 

上午: / 

下午: /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哈巴河县政府采购中心(资格审核后获取) 

3.标书售价(元): 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且具备所投标的经营范围原件(附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3份。(证明被授权人是公司在职员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社保缴纳纪录以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原件)3份。 (4)加盖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6-28 17:30:00 

七、    投标地址: 哈巴河县财政局3楼招标室 

八、    开标时间: 2020-06-28 17:30:00 

九、    开标地址: 哈巴河县财政局3楼招标室 

十、    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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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哈巴河县中小学2019设备采购-一标段 50000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8241010001201100008889 必须从其基本帐户转出,并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单位名称 按标项缴纳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由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投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其他事项

参加现场开标所有人员须自行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方可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哈巴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赵春彦 

联系电话: 0906-6626937 

传真: / 

地址:  新疆哈巴河县人民路52号

2、采购人名称: 哈巴河县教育局 

联系人: 禹佐森 

联系电话: 17699712909 

传真: / 

地址: 哈巴河县人民中路47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哈巴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张婷 

监督投诉电话: 0906-6623046 

传真: / 

地址: / 哈巴河县人民路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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