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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建龙.金河嘉园(河东新区棚改)项目第三标段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建龙.金河嘉园(河东新区棚改)项目第三标段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8  来源:安装信息网  
       摘要:本公告受伊春嘉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18,截止日期:2020-7-10,公告主要内容为:伊春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建龙.金河嘉园河东新区棚改项目第三标段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建龙.金河嘉园河东新区棚改项目第三标段标段招标正常,所属区域:黑龙江-伊春-西林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伊春嘉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G0800G20026,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春市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建龙.金河嘉园(河东新区棚改)项目

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800G20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建龙.金河嘉园(河东新区棚改)项目已由金林区发展和改革局金发改发【2020】18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伊春嘉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建龙.金河嘉园(河东新区棚改)项目第三标段

2.2建设地点:伊春市金林区

2.3建设规模:第一地块20#楼、21#楼、22#楼、23#楼、24#楼、25#楼、26#楼、27#楼、28#楼、29#楼、30#楼、31#楼、33#大门、30#楼与31#之间大门、门卫室及第二地块16#楼、17#楼、18#楼、19#楼,总建筑面积66259.15平方米。

2.4招标控制价:108915902.46元

2.5计划工期: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17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且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各项工程施工质量指标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包括且不限于桩基础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等),中标人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三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3.2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期间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投标人所在地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投标人必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4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3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且投标期间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质量员、施工员须具有有效的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为项目管理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投标人所在地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投标人必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且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建造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17时00分至2020年6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10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潜在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在线缴纳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9日9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0年7月10日9时00分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3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春市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中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伊春市住建局受理招投标活动投诉联系方式

电话:0458-6119093

邮箱:ycsztb@126.com

地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

欢迎各相关企业积极检举揭发涉黑线索,市住建局和城乡建设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金宇

举报电话:0458-6119067

邮寄地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

 

招标人:伊春嘉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建辉

电  话:1393650986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12层

联 系 人:栾永权

电  话:1389573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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