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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建梅龙铁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27  来源:安装信息网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2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新建梅龙铁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招标,所属区域:广东-广州,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编号:ZX-2020-1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新建梅龙铁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2020-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粤发改交通函〔2019〕3683号)批复同意立项;《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粤交铁(2020)152)批复同意初步设计。建设单位为广东梅龙铁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50%,其余为银行贷款。新建梅龙铁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项目位于广东省东部,线路自梅汕高铁梅州西站引出,沿途经过梅州市梅县区、兴宁市、五华县和河源市龙川县,终至赣深高铁龙川西站,大致呈东西走向,东与既有梅汕高铁互通,西与在建赣深高铁相联,是广河梅通道的组成部分,是粤东地区对接华中、华北地区的高速客运通道的组成部分,也是龙岩经梅州至龙川铁路项目的一部分,是长三角经海西经济区联系珠三角地区重要的辅助通道。新建正线全长93.986km,桥隧比例81.77%。全线设车站4个,其中新建车站2个,既有车站2个。结合已建成的梅汕综合维修工区进行合并集中设置改设综合维修车间。预留动车存车场及走行线。龙川地区通过上、下行联络线引入赣深高铁。

2.2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速度目标值:350km/h 。

正线数目:双线。

正线线间距:5.0m。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m,困难地段5500m。

最大坡度:最大坡度:20‰,困难地段 25‰(联络线30‰)。

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最小行车间隔:3 分钟。

2.3 建设总工期4年。本项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本项目成功通过水土保持专项验收之日止。

2.4 本次招标范围。

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工程范围内水土保持监测和竣工验收工作。具体为:(1)地表扰动面积监测;(2)水土流失量监测;(3)水土流失危害监测;(4)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监测;(5)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6)突发性水土流失监测;(7)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测并完成监测报告的编制,完工后编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工作,并取得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监测和竣工验收为一个标段。标段号为:MLSB-1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相应水土保持技术条件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内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4 业绩要求:2017年8月~2020年8月(近三年)承担过或正在承担铁路或类似大中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业绩,且具有国家水利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项目且通过验收的业绩。业绩以合同复印件或水利部(或建设单位)委托书确认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项目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具有10年及以上水保监测或水保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或评估工作经历,担任过水保监测项目负责人,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现场应设置监测项目部(站),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监测人员,具备承担本标段监测任务的能力。

3.7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2017年8月-2020年8月(近三年)未出现过监测数据结果失真及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处在停标处罚期内;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3.8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8月~2020年8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9 未在国铁集团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10 未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11与本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3.12投标人为依据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规定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的,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失信被执行人等在公布期限内参加投标的,每项失信行为扣减1分,直接在汇总得分中扣除。

3.13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投标。被记录为严重失信行为的当事人在公布期限内参加投标的,每项严重失信行为扣减3分,直接在汇总得分中扣除。

3.13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建工函〔2016〕39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公告附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7日9时00分至2020年7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单位相关信息录入登记,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采用银行汇款,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号(不接受个人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并将汇款凭证及项目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接收文件通知的邮箱及信件往来的邮寄地址发送至我司售卖专用邮箱crmscgz03@163.com,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确认的重要依据。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005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 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9时00分至2020年8月19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9日10时00分。

5.2开标时间:2020年8月19日10时00 分。

5.3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4纸质投标保函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资料和含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铁路建设工程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渔景大厦

邮编:

518001

联系人:

易先生

电话:

0755-61381758

电子邮件:

shenjzjc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5号亿达大厦10楼1003房

项目经理:

李剑华(招标师证书编号:09394443909441213)

邮    编:

100036

联系人:

庞工、郭工、刘工

电话:

15813384741、17765631997、18127445505

电子邮件:

gtsanzu@163.com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2020 年7月26日


附件一

投标人业绩证明

 

(项目名称)由(发包人)于年  月  日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承包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编号:    ),通知书项目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    。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为     。

项目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接收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验收日期为   年   月   日),工程质量               。

或项目正在施工。

特此证明。

发包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发包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包人地址:



附件二

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

 

(项目名称)由(发包人)于   年  月   日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承包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编号:     ),通知书项目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为        。

项目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接收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验收日期为   年    月    日)。

或项目正在施工。

  姓名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在(项目名称)任项目负责人。

特此证明。

发包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包人地址:

注:如项目负责人中途变更,请提供变更材料:①承包人任命文件②发包人同意变更批准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附件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相应水土保持技术条件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7年~2019年)内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

业绩要求

2017年8月~2020年8月(近三年)承担过或正在承担铁路或类似大中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水土保监测业绩,且具有国家水利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且通过验收的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复印件或水利部(建设单位)委托书确认为准。

4

信誉要求

1. 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2017年8月~2020年8月(近三年)未出现过监测数据结果失真及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处在停标处罚期内;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未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2.与本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5

行贿犯罪情况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8月~2020年8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1 年内)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6

辖内失信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年内不曾在招标人(铁路局或铁路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

7

其他

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限制

根据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办建设〔2018〕122号),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进行以下限制:

1.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投标。

2.投标人为依据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规定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的,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附件四申请人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投标人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机构设置要求

具体要求:现场应设置监测项目部(站);项目部内部的职能部门设置和现场监测小组分布由投标人自定并在拟设立的组织机构中明示。

2

人员要求

专业人员配置齐全,技术职称符合要求,年龄结构合理,健康状况,资格证书,监测人员资格等满足招标项目要求;项目部应设总监或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

水土保持监测专业工程师不少于3人,监测员不少于 2人。

3

人员岗位要求

项目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具有10年及以上水保监测或水保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或评估工作经历,担任过水保监测项目负责人,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不得是返聘、外聘人员。

技术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以上水土保持监测或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经验和良好的业绩,近3年参加过大中型铁路项目或类似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或验收技术评估管理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得是返聘、外聘人员。

专业工程师

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水土保持监测或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身体健康。

监理或监测员

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工作上岗证,两年及以上环保、水保工作经验。


 

 

 

 

 

 

 

 

 

 

 

附件五设施设备要求

设施设备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交通、通讯、办公和生活设备设施

1、监测单位应自行配备与工作相关的各种较先进的通讯、交通、办公设备、生活设施,其数量和质量应满足本工程监测工作的需要。不得使用参建各方的办公、生活设施、设备(包括交通、通讯工具、消耗品等)。

2、办公和生活设备设施:现场监测小组应配备一台以上办公电脑并具备网络接入条件、配备影像摄录设备和资料柜,其他设备设施应按工作要求配置齐全,性能可靠,满足国铁集团公司(原铁道部)标准化管理及现场监测工作的需要。办公、生活用房独立。

2

监测

设备

水保

监测

测量设备(最低要求)

钻孔倾斜仪

3

位移计

3

GPS全球定位仪

1

全站仪

1

测距仪

1

地质罗盘

1

无人机

1

卫星影像处理设备

1

采样设备

竖式采样器

3

横式采样桶

3

取土钻

3

分析设备

烘箱

1

土壤筛

1

比重计

3

天平

3

干燥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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