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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排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项目第一标段监理项目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排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项目第一标段监理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15  来源:安装信息网  
       摘要:本公告受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15,截止日期:2020-,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哈尔滨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排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项目第一标段监理项目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排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项目第一标段监理标段招标正常,所属区域:黑龙江-哈尔滨,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排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项目第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JL0116G20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排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项目”,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排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项目第一标段监理

2.2建设地点:利民开发区

2.3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一标段为利民大道、呼兰大道、第四排干合围区域新建雨水管线和渠道工程。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计划工期: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31日,共381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总投资额约为240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16时00分至2020年10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3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在线缴纳文件费。投标单位在交易平台购买完招标文件后,应立即在系统中选择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可选择现金银行汇款方式,也可选择工程保证保险方式。因工程保证保险的申请、评估、保单签发、交易平台系统鉴收需要一定的时间,请选择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投标单位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以免因为未完成后续流程,不能按时上传投标文件。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09时30分。同时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电子投标文件等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7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采用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www.hljjs.gov.cn/index.html)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止,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信用黑龙江”企业、法人及其拟派总监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进行查询。

10.3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度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19〕374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将被否决。

1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5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10.6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松北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迟先生

联系电话:0451-84348336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 系 人:宋金玲

电    话:4006998787-4(招标四部)13359848733

电子邮件:cyzbsbq@163.com

日    期: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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