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饮水工程(包括引供水)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镇饮水工程(包括引供水)监理已由湛江市麻章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湛麻发改【2020】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湛江市麻章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湛江市麻章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太平镇饮水工程(包括引供水)监理
建设地点:湛江市麻章区太平镇
主要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太平镇的饮水安全工程,同时解决森工产业园区的用水需求,根据太平镇总体规划以及粤西水资源配置总体方案,太平镇远期供水规模为22万m3/d,本期实施太平镇饮水工程(包括引供水)规模为8.5万m3/d,其中生活用水3.0万m3/d,工业用水5.5万m3/d。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供水规模8.5万m3/d的水厂1座,新建引水管3.968公里,配套供水管网总长85.18km。 本项目监理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为 385.4万元(最终财政审核的预算建安费为基数计算为准)。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确认,结算完成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在合同工期内,如配套供水管网因规划等原因暂不能提供建设用地,监理单位必须对已施工完成、符合质量要求的供水管网组织验收,交付使用;后续工程在条件具备后再实施,合同相应延续,但不增加费用。
监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工程进行监理以及组织协调委托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的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计划施工工期: 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证书)或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①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企业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水工建筑专业)资格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自本项目投标之日起,其最多只能同时担任3 项(含本项目在内)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3.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投标,不接受其分公司投标。
3.6本项目须制作:纸质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10月18日至2020年10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8 窗口集中受理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须为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联合体由主办方单位出具;
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5)投标申请人声明;
6)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若有,见附件)
7)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以上投标登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核查(企业资质证书除外),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复印件资料与原件不符,则不予投标登记。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20年11月10日9时00分至2020年11月10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新闻发布厅 (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5.2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0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新闻发布厅 。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异议与投诉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湛江市麻章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实名投诉。(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7.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湛江市麻章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59-273320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施彤
电 话:13729078993
招标人:湛江市麻章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