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项目信息化系统招标公告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0]42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吉林至黑河国家高速公路黑龙江省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0]308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0]11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贴资金、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建设项目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信息化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线全长151.631公里,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本项目概算总金额137.56亿。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吉林省吉林市。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信息化系统招标。
2.4本项目信息化系统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标段编号:X1、X2、X3)。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标段 |
标段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X1 |
本标段信息化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集成(包括:云服务、拼接屏及配套服务、大屏展示、监控集成等内容)。 2.业务软件开发(依本项目完善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项目管理平台,完成包括进度展示、安全信息、质量管控软件开发、党建等内容)。 3.项目宣传报道(包括宣传资料片、影像数据采集及宣传报道等内容)。 |
281 |
X2 |
本标段信息化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创建品质工程BIM应用版块(包括:BIM工艺工法、房建施工图BIM、机电工程BIM等内容) |
123.5 |
X3 |
本标段信息化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路面施工质量智能管控系统平台开发建设工作,满足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统一系统平台管理要求。 2.提供路面施工质量监管信息系统所用的监控系统的硬件,完成数据的采集、传输服务工作。 3.路面施工5D监控平台,展示项目总体路线、标段划分,路面施工过程与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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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预计服务期限25个月。
2.6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标准及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满足项目建设管理的需求。
2.7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人员伤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格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业绩最低要求
X1标段:
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3项基本建设领域内的信息化开发工作或类似(或包含)BIM技术服务项目工作。
X2标段:
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3项基本建设领域内的信息化开发工作或类似(或包含)BIM技术服务项目工作。
X3标段:
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路面施工质量智能管控系统信息化服务工作(施工质量监测信息化或施工信息化监管或施工智能管控服务)。
注:基本建设领域包括:水利、市政、地铁(管廊)、房建、公路等建设领域。
3.1.2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1名,具有土木工程或电子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3 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X1、X3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X2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具体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2)联合体各成员也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分别同时对3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同时中3个标段;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投标时,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各标段不允许重复,否则人员重复出现的所有标段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00时00分至 2020年11月11日00时00分下载(北京时间,下同)。
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手册)》。X2标段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相应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开标人员和派代表参加线下现场开标。
5.2.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PDF版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网上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PDF版),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信封”代替,上传PDF版投标文件应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5.2.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同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开标室。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3线上远程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9时00分;现场纸质开标时间为: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线上远程开标作为现场纸质开标的第一项内容执行,当线上远程开标出现异常情况(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解密),招标人将对开标现场所有按规定时间收到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标段20000元人民币。根据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更改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通知》规定,黑龙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默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72小时(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综合新闻”栏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省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网站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ljjt.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0451-82625492
招标人: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建设项目办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804607294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0501
邮 编:100101
联系人:李先生、杨先生
电 话:010-51656899-867、861
项目专用电话:15765543649
传 真:010-59273266
电子邮箱:bjztc5@126.com
网 址:http://www.bjztc.com/